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和服务评估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7 16:26 来源: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浏览量:

为及时掌握苏州市已建成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的基本情况,确保该项公共服务高效执行与顺利开展,根据《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要求,苏州市妇女联合会将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和服务进行评估。按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评估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按照《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绩效评估体系》要求,由专人负责,每2月一次对苏州市级60家母乳哺育室进行评估打分、巡查管理,形成简报。

2.每个县(市、区)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不定期开展督查针对各点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及时汇总资料。每个版块不少于10家。

3.加强全市各类公共区域内的母乳哺育室、母婴室调查研究,根据评估检查情况,形成双月简报6篇、综合调研报告1篇。

4.对参与母乳哺育室活动的人员、各设施的负责人开展不少于2次的定期培训与指导工作。

5.协助开展不少于2次的母乳喂养宣传活动。

6.配合完善、更新“苏周到”APP上苏州市母乳哺育室信息系统,促进数据化整合与智慧化管理。每月一次。

二、采购费用标准

总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元整)。

三、服务单位的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在苏州地区(含县级市)有自设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

3.具有类似评估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服务单位选定程序

1.报名、提交相应文件

请参与采购的服务单位于2022128日至9(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至苏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苏州市三香路9985号楼161612室,联系电话:68610676或发送邮箱muyingshi60@163.com报名

报名单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须为本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4)服务方案、报价单及服务承诺书。

若通过邮箱提交须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版本资料

2.评审小组选定服务实施单位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成立评审小组,对各服务机构提交的相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通过苏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示。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空余名额由未中选单位依次向上递补。

3.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妇女联合会签订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取消今后1-3年承接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购买项目资格。

2.报名单位必须接受本项目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项目,一经举报和查实,即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承接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购买项目资格。

3.实施单位选定结果将在苏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上发布,请报名单位及时查询。

4.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