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妇联(妇工委)、人社局、商务局、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政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激励引领更多女性在家政领域就业创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和市家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政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4月20日
二、推荐名额
2021~2022年度苏州市“最美家政人”30人
三、选树推荐原则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选树推荐条件
1.家政服务员(家务料理、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等)
(1)热爱家政服务职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无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和个人征信等不良记录。
(2)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技能精湛,具备一定的权威职业技能水平证明。
(3)从事家政服务3年以上,客户满意度高,无投诉。
(4)在家政服务从业经历中,诚实守信、爱心向善、敬业奉献、励志奋进,个人事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家政培训人员
(1)热爱家政培训职业,有高尚的师风师德,无违法违纪、无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或个人征信等不良记录。
(2)积极从教,具备从事家政相关教学项目相关从业师资资格(职称)或国家高级(三级)以上职业资格。
(3)任职于具备家政职业培训经营许可范围的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或兼职于具备家政职业培训经营许可范围的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并签订劳务协议累计5年以上的。
(4)家政培训从教经历中,在创新教学培训方式,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产教融合以及积极推动行业或培训标准建立健全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3.家政经理人
(1)家政企业负责人或者中高层管理人员,所在公司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正常运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法通过工商、税务部门年度审核。
(2)热爱家政行业,热心家政事业,个人及所服务企业无违法违纪、无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或个人和企业征信等不良记录。
(3)在家政员群体中具有良好口碑,用户好评度高,无投诉。
(4)在家政职业经理人从业经历中,有先进事迹和突出事迹,如创业家政行业并经营有道,诚信经营且社会口碑佳,全心全意为家政员服务,积极为行业建言献策,热情投身家政行业协会工作,创新行业经营模式,努力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助力精准扶贫共同富裕等。
五、推选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级人社、商务、工会、妇联等部门自上而下层层发动,逐级推荐。
2.社会化推荐。由各地家政协会广泛发动家政人积极参与,以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参与其中。
六、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各地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优秀家政员的典型事迹,确保寻找苏州市“最美家政人”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开展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根据推荐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拟推荐候选人政治素养、资质荣誉、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审核工作,确保苏州市“最美家政人”推荐质量。
3.评审公示。由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和市家协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综合评定30名苏州市“最美家政人”候选人,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定宣传。开展苏州市“最美家政人”认定及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上,广泛宣传入选典型的主要事迹和突出贡献,深化“最美家政人”的典型示范作用。
六、有关要求
县级市、区妇联牵头组织推荐环节,各推荐4名“最美家政人”候选人;市家协通过社会化推荐环节,共推荐20名“最美家政人”候选人。
报送苏州市“最美家政人”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供1张两寸免冠彩照和2张工作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1M以上)。推荐表纸质扫描件、推荐表电子档及照片于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1037487241@qq.com。
联系人:张梦婷 联系电话:0512-80787368
附件:1.2021~2022年度苏州市“最美家政人”汇总表
2.2021~2022年度苏州市“最美家政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