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审计、政务内网、保卫、接待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牵头承办市妇女联合会执委会等重要会议;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妇女组织友好交流与合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组织部
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职称、工资、人事等工作;承担协助管理各市(区)妇联领导班子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服务女性人才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妇女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络工作。
3.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研妇女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承担市妇联网上引导、动员妇女群众工作,监测、研判、应对涉及妇联组织和妇女的重要舆情;协助配合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妇联系统报刊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的推优工作,宣传优秀女性典型。
4.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和推进各级妇联不断创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积极搭建妇女发展平台,助推妇女创业就业;组织开展妇女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帮助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和和生产技能;参与扶贫济弱,帮助妇女脱贫增收。
5.权益部
推进全市政策法规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推动涉及妇女权益的各项立法和政策更加科学民主;参与普法宣传、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牵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市妇女权益维护中心工作。
6.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深化“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文明家庭社会宣传倡导,引导妇女和家庭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参与协调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配合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工作;开展孤残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
7.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