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发布日期:2019-07-12 14:35 来源: 浏览量:

日前,在苏州市妇联的推动下,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已经纳入2019年苏州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苏州市文明办的通知要求,苏州市客运中心、政务大厅、医疗机构、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其他公共服务场所都必须设有母乳哺育室,从而让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成为城市标配、文明标签。

自2016年起,苏州市妇联开始着手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工作。先后推动立法出台、实事项目实施、省标制定、设施完善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了让《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及配套规范尽快落地,2016年市妇联与市卫计委申报政府实事项目“市区设立3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2017年又成功申报 “城乡建成4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实事项目。2018年在省妇联的支持下,苏州市妇联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获批;同年,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布点一期规划启动,目前规划已经完成重大行政决策。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苏州市已建成250多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

目前,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母爱地图正在绘制中,届时,有需要的哺乳期妈妈可以通过手机搜索百度地图等方式找到最近的母乳哺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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